2017年09月20日 ,山东省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《山东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》(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明确了教育大省的现代职业教育“小目标”。支持行业和企业通过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,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,鼓励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。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激励政策,支持行业和企业通过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,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,鼓励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。
《山东省教育厅(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)2018年工作要点》鲁教办发﹝2018﹞1号:巩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推进品牌专业(群)建设计划,完善校企合作机制,推进现代学徒制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,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。
2018年6月17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«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»鲁政发〔2018〕15号,意见要求:
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。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、合资、合作等方式参与办学。鼓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、教学资源、科研成果。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。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,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。